虚开2亿元“赚”来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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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03:19 北京晨报 | ||
四川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一审结案 晨报成都专讯记者29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2亿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高达2700余万元 的四川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结案:绵阳市中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处主犯谭劲死刑,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此案正处于终审之中。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下半年,被告人谭劲与深圳市承平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共谋达成:由谭劲注册一家公司, 以委托进口的名义,专为承平公司的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从2001年4月16日至6月15日止,承平公司便向另一 家众诚公司提供了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71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89亿元,税额达人民币2700余 万元。众诚公司收到后则由被告人谭劲、李斌等人先后给北京、上海、成都等地25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8份,价 税合计人民币1.9亿元,税额为人民币2760余万元。 公安机关很快破获全案。绵阳市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对从犯李斌、杨开国分别作出有期徒刑12年、10年的 刑事判决。 《成都商报》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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