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李鬼”保护企业 浙江省将开展知名商号申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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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10:28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沈雁记者刘刚)笔者日前获悉,省工商局即将在省内开展知名商号的申报工作,此举可望有效地制止当前我省出现的仿冒知名商号行为。 据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号可向当地工商机关进行申报:住所在浙江省境内,登记注册和该商号连续使用已满五年的企业;企业名称字号与其所申请认定商号一致,具有独创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产品或服 在通过一系列程序后,省工商局将向社会公示首批浙江省知名商号。省工商局将鼓励知名企业以知名商号为手段,实行品牌输出战略。允许知名商号经评估后,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允许知名商号授权使用,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知名商号所有人可以在牌匾、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知名商号”,也可以使用知名商号进行广告宣传。 对于申报通过的知名商号,省工商局还将通过开发专门软件,建立浙江省知名商号数据库,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对知名商号实行排他性保护。对于仿冒知名商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进行混淆宣传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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