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户告邻居侵害“通风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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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11:33 南方都市报 | ||
十住户告邻居侵害“通风权”城管部门要求淘金路侵权住户恢复公共走廊原貌,法院亦作出相同判决 本报讯(记者陈实许冰)日前,广州市淘金路163号之二高层住宅的10余位业主将各自的邻居告上了法庭。理由 是邻居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将门前公共走廊封闭占为己用而影响通风。而他们的邻居则表示,自己是在取得上级领导 的同意并缴纳了5·8平方米的公 住户:走廊被封影响通风广州市淘金路163号之二是一栋30层的高层建筑,共有居民100多户。据投诉居民称 ,大楼走廊端头的部分业主在2001年前后将房门向外移建到公共走廊上,分别占用了公共走廊面积5·8平方米,改为套 内住宅使用。据介绍,在购房时,公共走廊已经按公共面积分摊计算到各住户房屋总面积中。因此同层住户共同享有公摊面积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走廊端头业主则称,他们获得了上级领导和物业公司的同意。记者近日前往该住宅楼实地调查。这栋大楼 的原设计是四面均可通风,在走廊上设计有通风窗口。但大楼南座走廊两端业主对走廊端头进行了封堵。有的业主在走廊上直 接修了墙,将防盗门安在墙上;有的业主则把这部分走廊改造得像个客厅。据投诉者称,在走廊没有被封堵的时候,居民白天 进楼根本不用开走廊灯。记者在现场看到,走廊端头被封堵以后,走廊显得非常阴暗,只有一扇窗户透着光亮。有的走廊上, 白天也有居民开着走廊灯。居民投诉称,这部分增加的公共用电费用应该由谁出? 邻居:封走廊是有偿使用据被投诉业主称,他们装防盗门是经过上级单位领导批准不是擅自行为。2001年他们专 门向集团领导递交了申请报告,物业管理公司也请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实地考察以后才作出决定。同时这5·8平方米面积, 也是自己缴纳了每平方米1000元的公用面积占用费以后才获得的有偿使用权。同时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相邻居室的采光 通风,应依借南面的门窗和大开间一扇宽约6米的窗子。而不是依靠距分户门约7米的走廊尽头的窗子。 结果:拆除违建恢复原貌据了解,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已发出通知,被投诉的业主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擅自将门前公共走廊封闭占为己用,严重影响了邻居的日照、通风和采光,通知要求违法业主拆除违建,恢复原貌。记者与该 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的方部长取得了联系。他说将尽快督促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也将一并退还给业主。 近日,法院的判决已经分批下达,据悉,判决书要求该小区内侵占了公摊面积的住户立即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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