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将对气瓶等特种设备实行全面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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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19: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常志鹏)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31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尽快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制,尽快部署开展对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普查整治工作。 李长江说,近年来,我国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范围在发生变化,除锅炉压力容器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以及压力管道等大量增加,非法 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对全国特种设备的普查整治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数量迅速增加,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全国现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292万余台(套),气瓶8798万只,压力管道112万公里。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借鉴了国外工业化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成熟做法,对我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明确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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