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两院”挂牌督办的湖南最大涉黑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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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19:24 红网 | ||
红网3月31日讯 3月31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特大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在涟源市体育广场举行公开宣判大会。 以谭和平为首的涉黑大案有被告57人,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26个罪名,是目前湖南省最大的涉黑案件。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被告人谭和平、刘小平 与以谭和平为首的涉黑大案有密切联系的谭吉康涉黑案今天也同时宣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谭吉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分别判处胡良光等其他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被告人谭和平系湖南省涟源市人。被逮捕前系涟源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1997年谭和平先后笼络并控制了以谭小星为头目和以刘小平、潘存辉为头目的两个恶势团伙,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犯罪集团,谭和平、刘小平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与涟源城区张良平为首的另一个犯罪集团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形成一个组织结构严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查表明:1997年以来,以被告人谭和平、张良平、刘小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涟源市城区及周边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该犯罪团伙共故意伤害、聚众斗殴9次,致重伤6人,轻伤13人;其中,张良平、李志文、梁震等人因故意伤害致死1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14支,子弹128发;妨害公务2次;窝藏3次;敲诈勒索8次,勒索金额105700元;非法拘禁2次;寻衅滋事34次。另外,该犯罪团伙还大肆进行违法发放贷款、强迫交易、行贿等犯罪活动。 被告人谭吉康犯罪团伙9人也是涟源城区影响恶劣的犯罪团伙。谭吉康本人自1993年开始与谭和平交往,除从谭和平负责的信用社贷款外,还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些犯罪活动,肆无忌惮地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贿、偷税等犯罪活动。(记者刘怡斌 特约记者 曹陆军 曹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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