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中行职员挪用银行资金147万 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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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00:12 生活新报 | ||
曾以私下储户存款、虚构贷款客户等手段,挪用银行资金147万余元,用于个人经商、赌博等活动的原中国银行曲靖分行营业部消费信贷员孙帆,目前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赌博负债 1991年,孙帆从财校毕业,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沾益分理处工作,6年后升任储蓄所主任,在事业的发展上他可谓一帆风顺。然而,就在孙帆踌躇满志之时,他却未能把握住人生前行的方向,走向了自毁前程的深渊,书写出自己人生的败笔,而他的衰败却是由赌博开始的。孙帆自从染上赌博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在赌场上他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好运不再伴随着他,致使他很快举债10多万元。 兼职经商 孙帆不甘心自己竟是这样的命运,为赚回本钱,他决定奋力一搏。于是他转变了发财的方向,想在商海中一展才华。随后他自办公司经营起润滑油,并从银行里挪用了公款投进公司里。从1997年12月开始,孙帆以揽储为名将某机器二厂交其存储的资金作抵押,先后贷款51笔,共涉及金额388万余元,用于个人办公司、赌博、还贷款及贷款利息,并用假定期存单欺骗机器二厂。然而,开办公司并非孙帆所想象的容易,由于管理欠佳,公司经营不善,所投进去的巨款渐渐打了水飘,孙帆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眼看自己挪用的公款一笔笔到期,孙帆如热锅上的蚂蚁坐卧不宁,他挖空心思琢磨起银行存在的漏洞,想把这些款项抹平。 伸手公款 2000年9月孙帆调入曲靖分行营业部从事消费信贷工作,他便采取虚构贷款客户的手段,从其经管的消费信贷帐户中贷款归还机器二厂部分资金。孙帆拆东墙补西墙,一次次变换手法挪用公款。从2001年7月至11月,孙帆弄虚作假,蒙骗客户,欺上瞒下,自贷自用,先后虚开借据和转帐25笔,共计人民币228万余元,并使银行的信贷资金改变用途,最终导致银行蒙受147万余元的巨大经济损失,致案发后仅追回10万余元。 东窗事发 2001年11月,孙帆挪用公款的行为被银行发现,银行随后向检察机关报案。曲靖市检察院立即立案侦查,于2001年12月6日将孙帆逮捕。经过半年多的侦查,检察机关查清了孙帆涉嫌犯罪的事实,2002年9月2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孙帆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47万余元用于个人经营及赌博,案发后仅退回10万余元,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遂以孙帆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悔恨已迟 品尝苦果的孙帆最终悔恨交加,他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我盼望明天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要用悔罪的泪水来洗涤自己不净的灵魂,用监狱特殊的劳动来体验工作岗位的重要,用特殊的生活方式来矫正自己扭曲的灵魂。在此,我要告诫朋友们,不要被金钱胀昏头脑,只有遵纪守法,人生才有意义。”孙帆的醒悟来得太迟,但愿他的醒悟能给人们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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