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决定停止执行二十六项行政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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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08: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电(记者李鹏)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 式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三月三十一日发布通知,停止执行二十六项审批项目。 今年一月,中国央行曾发布通知,停止执行二十五项行政审批项目。 停止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历史最久的是一九八三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通知》中涉及的一些行政审批项目 ,如:“黄金收购许可”、“黄金供应审批”、“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白银进口(境)审批”等。 中国央行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也有相当多为近五年批准的项目,如:二○○一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商业银行票据承兑类中间业务审批”、“商业银行开出信用证类中间业务审批”、“商业银行担保类中 间业务(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审批”、“商业银行贷款承诺类中间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代理资金清算类中间业务备案” 等,而其中最近的为二○○二年发布的《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展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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