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部门称两船违法过驳证据确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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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2:1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梁永建通讯员蒋群英李颖)经深圳海事局调查确认,该事故发生地即大鹏湾外海的担杆列岛东南方向24 海里属于毗连区内,虽然位于中国领海以外水域,但是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对发生在该水域的污 染事故以及违法作业行为具有管辖权,对发生污染事故以及违法作业行为具有惩治权。事故调查组副组长李文华表示,依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安法》、《海环法》、《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两船进 行海上油类过驳作业并未经过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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