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确定:“五一”放假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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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3:45 北京日报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3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3年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6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三)休息,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日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6日、27日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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