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制定11项新法规 又一批法规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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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3:4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今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制定11项新法规,修改14项法规,并将对32项立法项目开展调研,同时还批准福州、厦门两市制定的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据了解,今年要制定的11项法规将着重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优化投资环境方面的内容,包括:《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 据介绍,今年立法计划以经济立法为主。在立法计划中,法规修改的数目超过了新制定法规的数目,这也意味着本届人大立法工作把修改法规放在与制定法规同等重要的位置。 (本报记者 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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