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郊区儿童可入城镇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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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6:3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远通讯员关玺华)从今天开始,本市公安机关推出两项改革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新举措,部分农业人 口可转为非农业户口。 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次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范围和条件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父母均为本 市农业户口或小孩母亲为农业户口,父亲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出生登记时,可在其父或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自愿登记为非 农业户口。有本市农业户口的 与此同时,本市在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范围内,对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居住两年以上 、持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改革。本市人员在卫星城或 中心镇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不受居住两年以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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