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低保工作有重大新动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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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08:0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冯超)昨日,在市民政局召开的全市救灾救济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有重大新动作。 市民政局官员称,今年城市低保工作将落实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低保。 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将把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保障。 据了解,市政府已经出台《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通知》,2003年城镇廉租房制度先在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南岸区进行试点,这四个区的民政部门已开始与国土、房管部门配合,解决实际情况。 据介绍,今年将全面施行社区居委会低保民主评议制度,组织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制度,低保金银行代发制度。对于3次不参加公益活动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将严格执行取消资格的规定。 据了解,2002年全市累计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达795.6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6.025亿元,享受保障对象人月均领取保障金74.8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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