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假发票无处藏身 手工开专用发票7月起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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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黄智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今年7月1日起,广州的所有一般纳税人都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电脑开具专用发票,手工开具的专用发票同时废止,防伪税控系统的“火眼金睛”将让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处藏身”,这是记者昨日(4月1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的。 据介绍,目前广州大约有四成的一般纳税人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市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防伪税控系统全面推广后,由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税控机会“仔细”验知每一张发票的真假,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处藏身”。以前,为了避免偷税者利用假发票偷取税款,纳税人需要先付款再抵扣税款,全面使用税控装置后,只要经过税控机认证的发票就可抵扣税款,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此外,纳税人今后也不必因为善意接受假发票无法抵扣税款而犯愁。防伪税控覆盖到增值税纳税的申报、认定、入库等所有环节,还将管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目前,市国税局正积极做好全面推广防伪税控机的各项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信心在6月31日前将所有的企业都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专用设备购置手续 1.购置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专用设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先到经管的国税机关领取《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办理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经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中加具意见后向纳税人退还其中的第二联(省局留存联)。同时,纳税人应按服务单位的通知要求,将购置专用设备的款项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2.纳税人收到银行发回的汇款回执后,凭回执原件以及经管税务机关加具意见后,凭《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第二联(省局留存联)到相应的服务单位办理购置的确认手续。 3.服务单位将安排具体时间对相关纳税人免费提供安装税控专用设备的服务。 4.完成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安装工作后,纳税人即可向经管国税机关申请购用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并可启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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