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重大举措 促进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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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12:06 浙江日报 | ||
本报杭州四月一日讯(通讯员沈雁记者管哲晖)省委工作会议就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作出部署后,省工商局立即动员起来,就促进浙江外向型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降低门槛、拆围墙,加速外资登陆浙江。以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点只设在省、市两级工商局,县及县以下办外资企业要跑到上级部门办手续。近期,省工商部门将在我省十七个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五百万元,可冠浙江省名。 建立外商投资大项目及重点项目特别负责制。对这类重要外资项目,工商部门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委派专人负责并开通“绿色通道”。在外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比较集中的市和县(市、区),省工商局将下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初审权限。 在县级以上工商部门设立“涉外商标申请注册代办点”,协助外向型企业在产品主要销售地申请注册涉外商标,并为重点出口企业上门提供涉外商标使用、商标策略运用、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指导服务。 省工商局正酝酿与有关部门共同在浙江产品流通较多、覆盖面较大的境外地区设立多个浙江中心,指导帮助浙江企业“走出去”。 与国际知名企业、跨国机构协作建立定向型、紧密型联合打假网络,组建知名外国企业打假维权协作分中心。 据悉,三月三十一日省工商局已主动派员走访上海、江苏两省市,研究沪苏浙三地工商部门共同推进长三角经济合作的具体措施,并将于近期签署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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