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向“红包”“回扣”现象开刀 提高医德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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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14: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日电据法制日报消息,从4月1日开始,天津市卫生行业执行新的“医务人员不准收受‘红包’、‘回 扣’的规定”。该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将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服务拿“红包”、吃回 扣、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取信于民。 据介绍,这个今起实行的新规定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实行退还上缴制度,医务 这一新规定还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实行索要严处制度。对暗示索要“红包”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其所在单位 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师法》的规定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医师活 动的处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影响者吊销其执业证书。对公开索要“红包”的医务人员,其所在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 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师法》的规定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对医疗机构内居间 介绍医务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和以医务人员索要、收受“红包”为名从中截留牟利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比照医务人员 索要、收受“红包”行为应受处罚,给予行政处理。 为了保障这一规定的有效实施,天津市卫生行业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医药购销中收受商业贿赂的治理,纳入医 疗机构各级领导、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疏于管理、实名举报拒不调查处理和逾期不办理者,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王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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