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单位(名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15: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日电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消息,卫生部4月2日公布了上海、云南、广东、甘肃、山东、江西等地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单位。 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位是: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和植入前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上海中国福利会和平妇幼保健院、广东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原深圳市中心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甘肃省兰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允许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试运行。 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单位是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 目前,共有12个省、直辖市的18个卫生机构可以开展不同内容的辅助生殖技术,正式批准的人类精子库已有5个。 卫生部重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必须在经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社会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知情同意原则。中国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一律不得进行性别选择,严禁私自采精、采卵。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立精子库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订新闻冲浪 了解更多张国荣自杀幕后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