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过三道关 珠海市立法防范“拍脑袋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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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19: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2日电(记者王攀)从今年5月1日起,珠海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过“项目建议书报批”、“可 行性研究报批”和“初步设计和项目总预算报批”这三道关,有关领导人如果想强令下属部门强行投资建设,搞“拍脑袋工程 ”将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是4月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的。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制定这一条例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 珠海经济特区成立以来,每年都安排大量的政府资金,用于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在取得了一定成 绩的同时,珠海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未能和当地的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有机结合起来,部分项目的建设带有突击性和随意性;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等现象时有发生,不 少项目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深度不够,概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和科学;工程欠款现象未能有效遏制,影响政 府信用;超概预算现象较普遍,投资控制乏力;项目施工组织管理较薄弱,施工现场签证较多,投资损失浪费较大;部分项目 没有验收就使用,不少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结算和决算,也没有进行相关审计审查。 该负责人说,条例正式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的。按照该条例的规定,珠海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过“项目建议书报批 ”、“可行性研究报批”和“初步设计和项目总预算报批”这三道关才可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项目的申报、审查、勘 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都被纳入了条例的管理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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