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爆炸案昨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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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02:5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昨天,涉嫌在北大和清华两所高校连续制造两起爆炸案的黄旻翔在北京市一中院接受审理。 26岁的黄旻翔是福州人,中专文化程度,捕前为海南省琼山宏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员。据检察机关指控,黄旻翔 预谋在北京实施爆炸以制造影响,并于2003年2月21日携带黑火药等物品,乘火车到达北京。为实施爆炸活动,他先后 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校内选择作 检察机关认为,黄旻翔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致多人身体受到伤害,构成了爆炸罪 。黄旻翔对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认罪服法,并对自己的行为致使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而向受害人道歉。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害人陈烈因其在清华大学荷园餐厅就餐时被炸伤向法庭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黄 旻翔赔偿其经济损失22000余元。法庭就民事赔偿事实一并进行了审理。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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