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昨起出庭统一着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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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08:0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4月2日,省会第一批身着黑色长袍的律师出现在法庭上。 据悉,经司法部批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去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做好律师徽章和出庭服装的定制、使用、管理工作。随后,我省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共订购4223套律师袍,其中男款3535套,女款688套。 据有关部门介绍,律师袍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制作,主体为黑色宽松式短袍,前摆呈开放式,以便于起坐;领口分为西装式、便服式、翻领式三种,并配以深红色领巾。 依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在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时,必须穿着律师袍,并在律师袍上佩戴律师徽章,律师袍外不得穿着或佩戴其他衣物、饰品。律师出庭服装仅限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使用,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 律师们说,他们早就有统一出庭服装的愿望。穿着统一的律师袍,再佩戴上律师徽章,自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都增强了。(本报记者 熊 飞 本报通讯员 李沈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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