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活水价为何居高难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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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14:19 云南日报 | ||
国家定价每吨1.8元的水价,在昆明城郊却普遍收到2元以上 本报讯由省计委物价监查部门进行的农村生活用水价格检查至本月进入处理整改阶段。为期3个月的检查显示,城郊农村生活用水价格普遍偏高,国家定价每吨1.8元的价格,最高的超过2.5元。 记者昨天随物价人员在北郊一办事处了解到,这里的水价按自来水公司核定为每吨2.18元,办事处在向村民收取时加到2.4元。这个办事处有1000多户居民,每个月水费支出4万 记者得知,除了生活用水价格外,昆明市还规定有每吨行政用水2.3元、工业用水2.5元、营业用水3元和特种用水5.8元的不同价格体系。按这一体系,不同性质的用水收费应分别核算,但由于基础设施不健全,使用综合平均价的情况很普遍,造成了生活用水价格的提高。据该办事处介绍,在自来水公司确定的平均价之外,村社加价主要是为了弥补诸如小学、老年协会、公共卫生等公共设施的用水开支。这样层层加码后,当地居民的水价再度提高。记者采访中发现,由于城郊农村房屋出租普遍,其中包括租用铺面营业,但这些营业用水并没有单独核算,而是与生活用水混合计算。 省物价监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制定生活用水价格,旨在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把生活用水价格与其他性质用水混合,加重了群众的生活负担,也有失公平,属违反物价政策行为。对此,检查人员要求自来水公司和当地分别核算。由办事处承担的公共设施费用应从其公积金部分支出,不能分摊到群众身上。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表示,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快完善供水基础设施,为分别核算创造条件。 张明(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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