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部委团体要求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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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18: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今年5月18日是我国第13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发展残疾 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等18个部委、团体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 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就残疾人奔小康问题和“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 进行研究部署。各地残工委负责人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力度,强化职业培训工作,努力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渠道,采取各种形 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各地政府扶贫办、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本地区扶贫开发实施计划和社会保障总体 安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并予以特别扶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康复宣传,提高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意识和全社会 对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认识,下大力气抓好社区医疗康复,积极探索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途径。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纳入当地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 益。进一步开展维权示范岗活动。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检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确保家庭生活 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地建设、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积极贯彻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城市道路和建 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展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地方各级残工委要邀请各级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走 访慰问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福利院和残疾人家庭,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地工、青、妇、少先队组织以及驻军 和武警部队官兵,要结合“送温暖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各地残联要注意发挥各专 门协会作用,组织各项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各地要继续将助残活动纳 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安排;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城镇等活动中,在各种文明公约的制定过程 中,将扶残助残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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