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1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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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23: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刘铮)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在连续3年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加快, 2002年达12373元,同比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5.4%。 根据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的报告,2002年各行业平均劳动报酬增长比较均衡。全国城镇单位16大行业平均劳动 报酬增长都在8%到17%之间。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平均劳动 2002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12701元,增长15.0%。集体单位7636元,增长11.5% 。其他单位13486元,增长8.4%;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422元。其中,国有单位12869元,增长15. 1%。集体单位为7667元,增长11.6%。其他单位13212元,增长8.8%。 国家统计局专家认为,企业平均劳动报酬增长是拉动城镇单位平均劳动报酬增长的主要原因。2002年,企业单位 平均劳动报酬12496元,比上年增长19.2%。事业单位11901元,增长3.6%。机关单位13054元,增长 7.7%。企业单位增速比机关和事业单位高出10多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专家指出,2002年各地区平均劳动报酬增长较为平均,差距有所缩小。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 ,已有20个平均劳动报酬过万元,其中上海、北京、西藏都在两万元以上。从增长速度来看,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 在10%至20%之间。低于10%的只有上海和贵州。地区间的平均劳动报酬差距有所缩小,最高与最低之比由2001年 的2.67缩小为2.4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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