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民营医院出签约就医 无约定效果患者拒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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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01:04 生活新报 | ||
本报讯 患者到医院看病,要先和医生签约。日前,一种新型的就诊方式——签约治疗在昆明的个别民营医院出现。若治疗达不到双方约定上的治疗效果,患者可拒绝交付任何医疗费用,从而化被动为主动,彻底摆脱“一切听医生”的局面。 患者李先生半月前到昆明某医院就诊,鉴于其患的病传染性大,治疗周期长,费用较高,李先生决定与医院“签约治疗”。医院在经有关医生研究后,派出专家组与李先生签下 15天后,经过医院专家组的治疗,李先生的病被彻底治愈,通过到其他医院的复查,结果肯定。李先生高兴地交付了所有医疗费用。 据最先推广“签约治疗”的昆明某医院办公室主任罗庆林先生介绍,“签约治疗”是今年以来才在昆明部分医院推出的。由于“签约治疗”具备法律效力,这就促使医生的治疗必须精确无误,彻底做到“快、狠、准”,这样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治好患者的病。 据记者了解,由于“签约治疗”将医疗风险转向了院方,医院在与患者签约时,对其医疗费用大多是“一口价”,即不论各项药费、治疗费等,全部实行“固定价”。某医院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签约治疗”存在公证、治疗等各项风险问题,医院实行“一口价”主要是为了减少投资风险,让医患双方来共同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许多患者对这种“一口价”都表示能够接受,但若医院喊价“高得离谱”,那就另当别论了。(记者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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