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确保办案质量 5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逾9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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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09:27 浙江日报 | ||
本报杭州4月3日讯(通讯员岳耀勇记者谢国仪)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独立办案,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5年来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亿多元。这是笔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的。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全省检察机关顺应新形势,努力转变侦查思路,提高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5年来共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各类职务犯罪案 全省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密切协同有关部门,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从重 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刑事犯罪人员,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纠正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等问题,5年来共监督有关机关对2247件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刑事案件作出了立案决定;对611件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误、判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对2554件判决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提出抗诉。 我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目前已有98%的基层检察院成为“五好”检察院,20%的基层检察院成为省级先进检察院,186个集体和107名检察干部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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