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校毕业生就业私企照样评职称算工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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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10:19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4月4日电(记者黄勇)贵州省日前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其中规定,到非公有制经济就业 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评聘职称、计算工龄,并在培养、使用、流动、表彰奖励、出国培训考察、 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贵州省还规定,各类毕业生出省就业和贵州生源来黔就业,不得加以任何限制和收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贵州省规定,今后乡镇基层公安、司法、财税、工商等部 门的自然减员、空缺岗位和增编补员,原则上用于招考吸收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到乡镇所属于专业就业的城区毕业生的户口允 许转入县(市、区)所在地城区或家庭所在地。 贵州省还为毕业生自主创业制定了扶持政策,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时可在工商登记、审批执照、注册资金、业务范围、 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和扶持。 贵州省要求各级政府和高校在年内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各市、州、地一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不得少于3人,县(市、区)不少于1人。高校的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证不低于1:500 ,并按不低于学校当年学生全部学费的1%-2%的标准核拨就业工作经费,不得挪用。对女学生、农村学生和行业性较强学 生等就业特殊群体,各高校将加大推荐力度。并有组织地对毕业生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劳动技能操作的实习和培养,增加毕业 生的就业能力。 今年是全国高样扩招后本科生毕业生就业的第一年,贵州省将有2.6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初步预计,估计只 有1.8万人能一次性就业,待就业的毕业生将达到760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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