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起名要按规定 行政区划不能乱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10:50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 4月3日王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位于南三好街79号的“奉天硅谷大厦”名称起得让人犯合计。记者在街头还看到了起着“奉天商务会馆”、“大和会所”名字的各类场所。这是不是合乎有关规定呢?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沈阳市工商局:行政区划不能用做字号 沈阳市工商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记科李科长介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4条第2款规定:行政区划不能用做字号。所以,奉天硅谷大厦的名称起得不合理,并且其没有在该分局注册。 沈阳市地名办:命名应有纪念意义 沈阳市地名办公室的同志认为,将“奉天”一词用作纪念性的街道、字号是合理的,例如“奉天街”。但“大和会所”是带有明显侮辱色彩的,后来一度被称为“太和会所”,可不知什么时候又改回来了。 省文联副主席乌丙安:命名要考虑民族尊严 乌丙安对此的意见是,“奉天”一词来源于“奉天承运”,是封建帝制遗留下来的产物,沈阳在日伪压迫时期被迫改称为“奉天”,那是一段屈辱的历史。他个人绝对不提倡沿用这个词语给商号店铺命名,也希望有关部门考虑民族尊严,不要给用这类词语注册的人开绿灯。但是如果是某些有纪念意义的老街道、遗址或老字号可以酌情处理,像这样明显的现代化建筑是不应该用的。前一段时间媒体上批评过的“大和会所”就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是伤害中国人感情的,应该取缔。(记者徐晟 高晓红 史剑锋)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