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纠纷频出 武汉率先引入仲裁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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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14:05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永和报道:昨日,东西湖一商住楼的承建方和业主,一同来到武汉仲裁委建设工程造价仲裁中心,就建筑面积计算发生争议的问题进行咨询,并申请进入仲裁程序。 据了解,因工程造价而发生争议的现象,目前较普遍。仅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去年就接待了600多批来访者。 过去,建设工程预算、决算中出现经济纠纷而难以调解时,当事人只好对簿公堂。而法律诉讼“费时、费力、费钱”,不少当事人又害怕打官司,致使一些纠纷久拖不决。 在此背景下,武汉仲裁委员会于去年底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工程造价仲裁机构———建设工程造价仲裁中心。目前,该中心已引进了一批既懂法律又懂工程结构和工程造价的专家。 该中心主任吴青山介绍,业主和承建方发生200万元以内工程造价争议,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向该中心申请仲裁。中心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或裁决。《仲裁法》规定实行“一裁终局制”,因此当事人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在工程造价争议处理中,已普遍采用了仲裁手段,效果良好,因调解或裁决结果事前均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较少发生“白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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