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药管局发出通知:严禁“堕胎药”自由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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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02:20 人民网 | ||
人民网济南4月5日电 记者何勇报道: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自本月起,终止妊娠类药物严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任何药店和个体医疗机构都不得销售“米非司酮”等终止妊娠类药物。 通知要求,终止妊娠类药物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渠道进行销售,不得以其他任何手段促销;禁止在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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