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服务 为企业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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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03:23 北京晨报 |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部分要点 行政审批能减就减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符,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政审 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予以 四个统一方便年检 对全市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验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外,其他年检事项予以取消 。实行“一门、一网、一表、一次”的年检方式。全市确定一个年检主办部门,归并保留的年检事项,在专门网站上发布统一 的年检表格,企业每年只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上报一份材料,缴纳一次费用即可。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征订报 刊等行为。对要求企业上报的报表,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需要新增的企业报表,需经统计部门批 准。未经市统计部门批准的企业报表,企业可以拒填。 无名收费有权拒缴 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企业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全面清理、大幅度减少政府规章 规定的收费项目。物价部门要制作并向企业发放《北京市收费监督卡》,详细列出应缴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列入的收费项 目,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监察机关、收费部门上级机关和物价部门举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收费与经 费挂钩。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管理方式。 土地开发降低成本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以及其他鼓励投资的工业项目的发展,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家及市政府批准建立 的开发区内,统一组织土地一级开发,供应熟地。一级开发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控制和降低开发成本及地价。符合条件的项 目用地,可采取土地出让、租赁、划拨、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调整征收的各项费用 标准,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并减免部分税费。企业再投资的新增用地,可享受进一步的地价优惠。 权益受损行政补偿 对由于法规、政府规章修改、政策措施变化等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要建立合理补偿或者处置的机制。严禁任 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例行检查要提前通知企业,并严格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和次 数,尽量实行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检查;对企业的临时性检查须经区县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晨报记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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