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取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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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08: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四日电 (记者赖海隆)北京市副市长张茅今天说,凡是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符,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 这是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动员大会上说这番话的。 这个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举措还规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予以公示,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简化程序,大幅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间。 张茅表示,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下放到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张茅在今天的讲话中还表示要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同一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明确一个主办部门,以避免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 张茅还表示要完善“一站式”办公,设立市级政府服务大厅,凡涉及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都要进驻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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