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立法激起市民参与热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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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16:2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这两天的感觉像开了闸,放了水似的!”提起市民对修改《限养规定》倾注的热情,市法制 办有点“无奈”:“我们办公室仅有的一部电话都快被打爆了。” 据了解,自本报于4月2日以《养狗收费有可能大幅降低》为题,对市法制办就《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公 开向市民征求意见一事作了报道后,不但市民参与热情极高,京 市法制办介绍说,市民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是两个焦点:一是养犬的收费问题。有人说收两千还是高,有人说至少应 该收两万。周志群提建议说,人们喜欢狗是有很多原因的,而想要养狗的人却并不一定都是有钱人,高昂的注册费并不能阻止 人们养狗,反而会造成很多无证养狗等社会问题。 养犬人的行为规范是市民关注的第二个焦点问题。一些市民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在犬类饲养和经营以 及宠物医院等方面做出的规定大加赞赏,同时认为草案中把原来不能带犬上电梯改为可以把犬装在笼子里带上电梯比较切合实 际。但也有市民认为,养犬者不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尤其是在登记费大幅降低之后,养犬者更没有无证养犬 的理由。同样,办了证的养犬者也更不应该有其他违章行为。这些市民认为轻费必须辅以重罚,如此才能使权利义务相平衡。 据了解,草案中原来在申请养犬的资格认证上有一条“须出具邻居同意养犬的证明”,但这一条现在已经从草案中消 失了。法制办实行的是开门立法和全民立法,只要法规草案没有经过市长会议通过,只要市民提出合理的意见,草案内容随时 可以更改。而市长会议通过后,就要在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再做修改了。 此次《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截至4月10日,市法制办将把市民意见归纳汇总,并吸取其中精华 对草案内容做出修改。 养犬要办狗证,但办狗证的钱和每年的注册费都用到哪儿去了?部分市民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新闻通气会上 ,法制办介绍说,草案的相关规定已就养犬收费的去向有所体现:一是收支两条线,收费完全纳入财政;二是收费必须用于养 犬的管理和服务。但是收费如何上交财政,如何使用,如何监督,对这些大家所关心的程序性与制度化问题,法制办将另行出 台专门规定。 市法制办希望大家有建议直接到首都之窗网站上或市法制办网站上发帖子,也可以发电子邮件(xuanchuan @bjf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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