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可向疑犯了解案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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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6日11:4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再是简单地询问姓名等基本情况, 还可以向其了解案情。这项既保证律师介入刑事案件执业权利,又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4月4日起试行。 该《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共6章40条,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会见中的执业权利和 义务。包括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申请取保 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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