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拟学台北售专用垃圾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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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 ||
香港消息香港减少废物委员会主席潘乐陶建议,香港可参考台北等地的做法,以指定垃圾袋为计算单位,藉出售专用 垃圾袋征收垃圾费,以达到污者自付、公平承担废物处理费用的原则,并藉此鼓励市民主动把垃圾分类回收,减低堆填区压力 。 台北市政府规定,当局只处理专用垃圾袋盛载的废物,若发现伪造垃圾袋或违法丢弃垃圾,可判罚1200元至45 00元台币(折合港元约270元至1008元),举报违规人士则可获实 潘乐陶解释,台北市政府透过公开招标,由4家承造商制造有独特防伪标志的专用垃圾袋,再经便利店等地出售,垃 圾袋分大、中、小等多种不同尺寸,由于要包含处理垃圾的费用,故专用垃圾袋比一般家用垃圾袋稍贵,市民藉购专用垃圾袋 缴付垃圾费。废物愈少收费愈少,故亦可鼓励市民减少废物及将废物分类。 不同城市征收垃圾费的方法 台北 ●2000年起,市民须购买专用垃圾袋盛载废物,藉此缴付垃圾费。 ●6种不同大小的垃圾袋,售价由每包30个共新台币75元至460元(约16至103港元)不等。 ●实施两年,每日总垃圾量下跌两成。 ●同时推动市民回收各种可再用或再造物料。 北京 ●1999年起,居民每月需缴付3元人民币垃圾处理费。 ●垃圾量仍持续上升。 美国西雅图 ●每月为每户居民运走4桶垃圾的费用,为13.75美元(约107港元)。 ●每增加一桶垃圾,加收9美元(约70港元)。 ●实施后西雅图市垃圾量减少了两成半。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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