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签订廉政责任状 下属犯错误上司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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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0:32 南方日报 | ||
    2003年04月07日 北京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3月28日,福建省检察院举行仪式,9个设区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分别与福建省检察 院检察长倪英达签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状。这意味着九市检察长要对所辖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 设和队伍建设负总责,凡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失教、失察、失管、失究而导致干警违法违纪的,要被追究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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