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通过职务犯罪预防条例 新闻监督受法律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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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0:33 南方日报 | ||
    2003年04月07日 北京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含有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内容的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 犯罪条例3月2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今年 1月21日经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杰介绍说,根据近几年新闻侵权官司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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