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实行裁判文书公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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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1:04 潇湘晨报 | ||
“地点没写明是哪个区”、“这个标点符号错了”……记者昨日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楼大厅设立的裁判文书公示栏前看到,这里张贴了该院3月份以来审结的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文书上写着各种“评点”。连日来,清早上班的法官干警、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和旁听公开庭审的群众纷纷在公示栏前驻足细心观看,有的还提笔在法律文书上“签”上了自己的意见。正在公示栏前观看的一名中年群众说:“法院公示裁判文书这种形式很好,是我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也增加法院裁判透明度,今后我每个月都会来看看,有意见也会提出来。” 据介绍,设立裁判文书公示栏,将裁判文书公示,这在芙蓉区法院还是首次,被公示的裁判文书还经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进行了详细评点。该制度实施以来,在法院的法官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法官认为:裁判文书公示有助于查找自己的不足,学习他人的长处,同时也能促使自己坚持不懈钻研审判业务,快速提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跟上法官职业化改革的步伐。周喜丰 李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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