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政法委 要求政法领导干部做到“六个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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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2:13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6日讯(记者骆继荣)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委政法委员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我省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行研究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在会上向全省政法领导干部提出“六个不准”的要求。 一是不准以案谋私和为请托人说情;二是不准收受下属和当事人的礼品及有价证券; 省法院院长刘瑞川、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武警河北总队总队长张维业及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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