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农垦3年为职工减负24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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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8日10:1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日前,记者在绥化农垦分局了解到,今年全分局每亩地税费标准比上年又下降了2.3元,出现了抢地种的可喜局面。 2000年以来绥化农垦分局通过下调税费标准,精简农场和生产队管理人员,推进公用服务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累计为职工减负达2400多万元。 据了解,这个农垦分局自2000年开始,打破农场机关旧的职能定位,由过去的“行政管理机关”改为“企业部门或经营实体”,推行“弹性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将电话费、招待费、小车费、办公费等弹性较大的经费包到人头。同时打破农场公益事业“农场独办”的旧模式,将机关的打字室、食堂、招待所等转让给个人经营。2001年又将供暖、供水、养老院、设计院、公墓等转让社会经营。机关后勤和事业单位社会化后,每年减少补贴200余万元,医院、学校还增收200多万元。 他们还针对所属生产队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管理人员冗杂的实际情况,从2001年开始撤并生产队,并通过课题招标方式选聘生产队管理人员。目前,已撤35个生产队,精简管理人员96人,每年减少管理费350多万元。 创新的管理体制,不仅使企业管理成本降低、减轻了土地的负担,还促进了市场农业的加快发展。去年全局人均纯收入达4235元,比2000年增长690元,增长19.5%。 记者 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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