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特大黑社会组织案-- “黑老大”庭上装糊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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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03:09 信息时报 | ||
23名犯罪嫌疑人接受审判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接受审判时,犯罪嫌疑人李健扬不时向旁听席上张望。顺着他的目光,记者看见一对老夫妇也向被告席急切地观望。 本报讯 昨天是涉黑组织23名被告人第一天在广州中院“过堂”,公诉人开始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宣读长达24页的起诉书。在庭审中,为澳门黑社会组织在广州“收数”的“行动组”头目麦国庆十分“健忘”,对公诉人的关键性提问避重就轻,屡屡以“不记得”、“不知道”答复。涉嫌几单血案的他还一脸无辜地表示“我是很怕这些事的(指用暴力追债)”,俨然一个老实本分的守法公民。昨天受审的李德亮、邹志好、崔明华 麦国庆:“很多事我都不记得了” 本案中,麦国庆涉嫌10次用暴力、恐吓手段追债,另一单故意伤害案也和他有干系,麦国庆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对指控,麦国庆在庭上用得最多的词是“不记得”、“不清楚”,他说自己喜欢喝酒,头脑有些迷糊,很多事情都忘了。 昨天在庭上,麦国庆首先“喊冤”:“我没参加任何黑社会组织,也没有指使谁抢劫,我只是一个澳门赌场的工作人员。”他辩解,他只是因为妻子生孩子才回到广州,为人“收数”只是帮助别人,自己没有参与胁迫他人的行动,很多事情他均“不清楚”。当他的辩护律师问他,是否使用暴力手段逼迫他人还债时,麦国庆表现出一副老实厚道的神情说:“我只是跟他(被害人)谈,如果对方有异议,我都不敢借口,我最怕这些事(指暴力行为)了”。公诉人则提出,10多宗的“追数”行动,麦国庆均不同程度参与,且提供账户,取出钱后又由麦交由珠海一“地下钱庄”转向澳门,证据确凿。 李德亮:“我是帮麦国庆的忙” 李德亮在庭上显得很冷静,当公诉人读完起诉书后,主审法官问他有什么意见时,他说:“我对指控的第12、14、16、18项有不同意见。”李德亮随后称,起诉书多次指控他和麦国庆等人“密谋”,但均是麦国庆等人打电话给他,要他帮忙,所以他才派人去帮忙,自己没有收一分钱。 指控一:李健扬等人密谋绑架洪某,并与李德亮密谋,要求李德亮调派人员参与作案。2002年2月,李健扬和李德亮派来的肖健明、“阿辉”、“阿杰”携带手铐、头套、封口胶泥等工具绑架洪某,并收取到50万元赎金。 指控二:2001年7月,佛山人颜某在澳门赌博时通过麦国庆的女朋友梁某借了70万元高利贷,颜某还了10万元后藏匿,麦国庆密谋威胁颜某的女朋友吕某还债。2002年1月8日,麦国庆获悉吕某所在地点后,即纠集了李德亮带来的几个人将吕某挟持,逼吕某签下保证书,以抵押为名将其宝马小汽车强行开走。 邹志好:月薪800却飞沪旅游 邹志好是本案的首犯,参与过上海杀人案(见本报昨天A3版)。检察机关指控他参与了4宗犯罪活动。在庭审阶段,邹志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予以认罪,但他否认自己参加了黑社会。对于上海杀人案,他说是曾继军叫他去的,一开始只是说去旅游。在案发时,他也只是看门,并没有参与打人,事后他也没有拿任何酬劳。对其抗辩,公诉人立即抓住了他做保安月薪800元收入与坐飞机旅游的漏洞。 崔明华:抢劫11万私扣2万 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崔明华声明说没有任何意见。不过对于上海杀人案,崔明华的交代与邹志好一样,他也说一开始曾继军是邀他去旅游的。 起诉书指控,在2001年1月,被告人邹志好、崔明华、李健扬伙同3同案人,经密谋后,采用殴打、蒙眼、捆绑、持刀恐吓及照裸体相等手段,抢去沈某的现金人民币3.2万元以及价值2.27万元的物品,最后还抢去了沈某银行存折2本,并持刀威胁其讲出存折密码。此后,被告人崔明华、邹志好各持抢来的2本存折先后提取了共1.1万元。 对于此次行动,崔明华、邹志好都无异议。并承认他们在取存款时分别私扣了2万元,事后各自还分得了1万余元和一些金饰。而对于拍裸照,他们都指认是李健扬干的。 被枪击终生残疾遭绑架受伤损财 两受害人提出索赔51万余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两名深受该黑社会组织摧残的被害人向该黑社会组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别索赔315515.99元人民币和204118.54元人民币,合共51.9万多元。 被害人朱某某在诉状中称,自1997年3月被枪击致重伤后已留下终生残疾。为照顾其生活,其妻无法参加长期固定的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因此朱某某向王效中、陈冕臻、麦荣英、麦国庆四被告人索赔315515.99元。 惨遭绑架的被害人洪某则诉称,2002年2月5日凌晨,被告人李健扬、李德亮、朱伟等人将洪某绑架,并殴打致洪某右胸第5~9后肋骨折。洪某被抢走奥迪小汽车一辆及证件、现金等物。直到洪某的亲属支付赎金50万元洪某才被释放。案件破获后,洪某还有13万元赎金未能追回,被抢去的小汽车虽发还,但已遭到严重破坏。为此,洪某索赔各项损失合共人民币204118.54元。 □公诉人故事 他们曾经扳倒张子强周广龙 昨天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公诉人陈焯霖和冯磊都可谓战功赫赫: 1998年7月,时任广州市起诉一处处长助理的陈焯霖和科长吴筱萍、副科长李启新担起了张子强等36人特大跨境犯罪集团案的公诉人的重担。张子强犯罪集团曾抢劫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掠走港币1.6亿元;绑架香港某富商,勒索港币10.38亿元;绑架香港某地产商,勒索港币6亿元……此案世界排名第六、亚洲排名第一,因而被称为“天字第一号案件”,张子强则被称为“世纪贼王”。该案开庭前,陈焯霖与吴筱萍、李启新一起缜密研究案情,终于成功使张子强认罪伏法,陈焯霖也因此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光荣称号。 广东“十佳”公诉人冯磊则在广州黑社会性质组织第一案——周广龙黑社会案中发挥出色,智辩群“雄”。(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邬耀广 杨晓梅 何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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