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拟撤并百余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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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2:01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今年拟撤并百余乡镇应该撤并而没有撤并的,将对其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予以惩罚 本报讯(记者李艳)在昨天召开的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副省长许德立介绍,今年广东将加大乡镇区划调 整的力度,计划在目前乡镇数已缩减约10%(与2001年改革前相比)的基础上,继续缩减5%。随后,记者从省民政厅 了解到,按此计划,今年年底前广东有百余个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乡镇将被撤并。 去年撤并计划未完成许德立说,目前广东的行政区划调整还存在一些问题,2001年下半年实施乡镇区划调整,目 前撤销的还不到10%,相比之下,浙江、江苏进度较快,撤销的超过30%。因此,今年广东将加大乡镇区划调整力度,他 介绍,对此,省委领导已作出重要批示。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分管此工作的广东省民政厅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2000 年底全省共有1589个乡镇,为了适应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的需要,2001年下半年开始广东省乡镇区划设置进行重大调 整,当时计划缩减15%左右,也就是说,近240个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乡镇到去年底前应全部被撤并。但是由于一 些地方领导认识不足,持观望态度,还有些地方干部担心撤销乡镇后会被分流等原因,乡镇区划调整并不顺利,到目前为止, 上报省民政厅已撤销的有131个乡镇,按比例计算,只撤并了9·5%。今年广东将加大此方面的工作力度,还要撤掉100 多个“麻雀乡镇”。 撤并有统一标准据介绍,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实行统一的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原则上将予以撤并:(一)珠 江三角洲地区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4万以下的;粤东地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3万以下的;粤西地区面积55平方公 里、人口2·5万以下的;粤北地区面积70平方公里、人口1·5万以下的。(二)面积30平方公里或人口1万以下的。 据了解,应该撤并而没有撤并的,广东省将对其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予以一定的惩罚,此外,省民政厅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力争年底实现乡镇撤并15%的目标。 相关新闻粤港澳将统一规划本报讯(记者李艳通讯员韦红)在昨天的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 许德立透露,做完“小珠三角”的城市规划后,粤港澳这个大珠三角地区,以及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省也有望进行统一 规划。许德立认为,这些大型区域规划将扩大广东的发展腹地。但是,广东不能规划本省外的区域,相关规划部门的人士认为 ,粤港澳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省的统一发展规划应该由广东省政府规划部门会同相关省或地区、国家建设部来共 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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