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电阳光”违法填占滇池水面遭巨额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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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4:04 云南日报 | ||
日前,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对云电阳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在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福海办事处马家堆违法填占滇池水体及湖滨带一事进行了严处,对该公司罚款70余万元,并责成该公司对已填埋的13815平方米面积进行清理,恢复滇池水体原貌。 记者昨日在马家堆现场看到,挖掘机正在现场作业,汽车正在拉运清理出来的填埋物。 滇池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0日,有人夜间在马家堆突击填占滇池水体搞开发建设。接到群众举报后,昆明市滇池管理监察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即日向违法单位下达了“立即停工,接受调查,听候处理”的书面通知。经调查,云电阳光房地产公司未经滇池保护委员会批准,于今年3月1日起,擅自在官渡区福海乡福海办事处一社(马家堆)水体保护区范围内对滇池水体进行填埋,施工过程中还破坏了390#滇池水体保护界桩。到3月11日,这个公司在滇池水体保护区共倾倒碴土13815平方米,其中滇池水面面积4410平方米、湖滨带面积9405平方米。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滇池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侵占滇池水体保护区的违法事实。对此,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依照《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对云电阳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2003年4月25日前自行彻底清除侵占滇池水体保护区范围内倾倒的填埋物,恢复滇池水体保护区原貌;对该公司侵占滇池水体保护区违法行为和水体保护界桩违法行为处以700750元罚款。据介绍,这是昆明市颁布《滇池保护条例》处理的第一桩严重违法事件。(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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