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有企业贪污贿赂职务犯罪 出现五个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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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4: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9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昨天公布12个国有企业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例。从国企改 革中出现的职务犯罪情况看,当前北京国企贪污贿赂犯罪出现5个特点。 一是国企犯罪数量占检察机关办案总数的比重加大。 二是管理松弛、违规操作、权力失控,是企业滋生犯罪的大“温床”。由于一些企业管理松弛,涉及财和物的关键环 节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使一些犯罪分子作案轻易得逞。有的企业长期违规操作,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有的企业对经营决策 权、财产支配权、行政管理权监督不力,特别是对“一把手”几乎没有监督。 三是机构改革中新旧机构间的财务交接以及企业改制中股权变更是当前犯罪分子钻改革空子作案的主要环节。在机构 改革过程中,由于一些机构撤销合并、领导更换、人员分流,出现人心不稳、工作交接不细、缺乏监督检查的现象。特别是在 财务交接中,原本就缺乏监管的小金库、账外账、未结债权债务就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对象。 四是犯罪目的从个人占有转向长期经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犯罪分子看到企业经营能长期获取大量的利润, 因此作案的目的不只限于满足一时的消费和占有,作案对象也不仅限于钱和物,而出现了由生活资料的占有向生产资料的占有 转化,从财物的积累向资本的积累转化。通过犯罪筹集经营资本,占有可以直接赢利的公司股份,已成为一些企业负责人犯罪 的主要目的。 五是犯罪具有向智能化、国际化发展趋势。一些犯罪分子不再是法盲,而是具有高智商、高学历、高职务的管理者。 副检察长兼市反贪局局长王双进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各种职务犯罪,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首都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张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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