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从法制化入手 年内出台物业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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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6: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孙玉波)一部旨在保护购房者权益,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法规《物业管理条例》有 望于年内颁布,与其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包括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物业管理业主会规则等也在加紧 拟定之中。 在今年“两会”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提出批评,提出一些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 ,有的甚至与业主发生冲突,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一个热点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建设部正在加紧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这将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法制建设滞后, 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不清的问题。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其它相关措施也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行之中。 其主要对策是,逐步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改变物业管理由房地产开发派生出来并依附于房地 产开发的状况,从体制上明确建管不分产生的弊端。 打破谁建设,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推行和规范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物业应当通过招投 标方式选聘有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其他类型的物业鼓励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快市场化进程,把公平 竞争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结合我国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将分注册物 业管理师和物业管理员两个层次。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收费的监管,制定“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服务质量标准与收费 标准,由业主自主选择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监督企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清理整 顿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 建设部有关统计显示,自1994年建设部颁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来,全国已有近万个5万平方米以 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实行了物业管理新体制。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达2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了200万人。全国物业 管理的覆盖面已占到城市物业总量的30%,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已达50%以上,深圳等城市超过了95%。 作为一个正在发展的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谈到, 物业管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法制建设滞后,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已成为物业管理发展的瓶颈;建设与管理职责不 清,缺乏有效衔接;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企业经营不规范;行业队伍素质偏低,人才短缺等。为了解决目前存在有问题, 建设部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居住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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