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示13名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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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03:21 信息时报 | ||
公示时间从4月8日至4月14日止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蒋碧峰)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委组织部获悉,根据省委颁发的《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经省委常委会研究,佛山市将对13名拟新提名担任省管领导职务的人选进行公示,以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示时间从4月8日至4月14日止,共7天。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联系电话:020-871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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