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夜市摊群实行“自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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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0:0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建设)宿州市在夜市摊群管理上走群众“自治、自管、自控”的路子,发挥群众在治理夜市排档和摊群中的主导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市市容管理部门对规模较大的摊点群划分成若干区域,各区域内的夜市摊点经营户推荐产生出“摊群长”候选人,然后进行差额选举,选出的人员由市容办进行培训。培训合格者要与市容部门签订“摊群长”责任书,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摊群点管理,带头实施“五化 市容管理部门还定期召开摊群长会议,结合抽查和平时的管理情况,评出优秀摊点,授予“流动红旗”,凡在一年中被授予“流动红旗”三次以上的摊点免收一个月的有关费用。在抓好典型的同时,注重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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