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拟撤并百余乡镇 应撤未撤并将予以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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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1:12 南方都市报 | ||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副省长许德立说,今年广东将加大乡镇区划调整力度。按照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统一标准和计划安排,广东省力争在年底实现在目前乡镇数已缩减约10%(与2001年改革前相比)的基础上,继续缩减5%的目标,这标志着,将有百余个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麻雀乡镇”在今年内被撤并。为此,广东省规定,对于应该撤并而没有撤并的,将对其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予以一定的惩罚,此外,省民政厅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乡镇撤并目标的实现。 “适当撤并乡镇”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目标,它的实施,将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解决“三农”问题。目前,乡镇数量过多、内设机构庞杂和干部严重超编,在我国已是一个十分普遍的问题。一种“大政府、小社会”的结构,除了徒然增加政府运转的成本,并直接转化为农民过重的负担外,却未必就能对农村进行有效的管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曾明确指出:“乡级财政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乡级财政供养的人太多,‘食之者众,生之者寡’,人总是要吃饭的,不把乡级财政供养的人数减下来,农民负担迟早还会反弹上去。” 应该看到,广东省在过去的乡镇撤并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到目前为止,已撤销的乡镇达到131个,占全省乡镇数的10%,而且全省农村或农民已开始从中受益。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与乡镇撤销比例达到30%的浙江、江苏等进度较快的省份相比,广东的差距还很明显;另一方面,就广东省的乡镇撤并工作来说,2001年下半年的乡镇区划调整中关于乡镇撤并的计划就是缩减15%,很显然,这一目标到目前还没有完成。 毫无疑问,乡镇撤并工作早一日完成,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就能早一日受益。因此,早日实现乡镇撤并工作目标,对于农民减负意义十分重大。而除此之外,由于乡镇撤并必将使地方有限的财力集中在数量不多的几个中心城镇,使中心城镇实现集聚效应,势必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广东省地方经济的统一协调发展。从这点来说,乡镇撤并工作,其实也正暗合于广东省经济长远发展的“脉搏”。 在不久前,广东省正式启动了“珠三角城市群规划”。该规划通过强化珠三角地区城市群的协调,实现城市群之间的整合互补与错位共享,重构区域竞争力,以寻求新一轮发展路径。很显然,在城市群规划中,对乡镇进行合理区划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过多的“麻雀乡镇”所导致的资源浪费现象,以及一种“大政府、小社会”的畸形结构对行政权力的异化,对城市群的整体规划来说必然有害无益。而乡镇撤并后资源相对集聚的优势,以及地方行政资源的集中和行政权力的统一,却无疑能使城市群之间的联动更为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在当天的国土资源管理会议上,许德立同时透露,在做完“小珠三角”的城市规划后,粤港澳这个大珠三角地区,以及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省区也有望进行统一规划。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因此,我们更希望,广东省能够早日实现乡镇撤并目标,迈出走向宏伟发展远景坚实的第一步。而这,也正是乡镇撤并工作对于广东省所独具的另一重大意义。 我们欣喜地听到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传出的加大乡镇区划调整力度的声音,它无疑显示出政府部门进行县乡机构改革的信心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心。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广东省的乡镇撤并工作也一定能够早日完成预期目标,使农民负担得以切实减轻,并进而成为广东长远发展的“驱动器”。 □本报评论员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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