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税局原副局长“变招”受贿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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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4:05 云南日报 | ||
省地税局原副局长陈华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个顺水人情“赚”得百余万元。近日,省检察院对陈华受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对陈华行贿人石晋和介绍贿赂人张少昆也一同提起公诉。 该案属于2002年云南省大要案之一。200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牵出了此案,并将检举陈华的有关材料交给省检察院查处。省检察院决定对陈华立案侦查,经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陈华一再辩解:张少昆作为他多年的朋友,请他办事没有违反任何程序,更没有牺牲国家的任何利益。他在房子的销售过程中只是做了个顺水人情。 省检察院就该案以陈华构成受贿罪、石晋构成行贿罪、张少昆构成介绍贿赂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肖凤珍 吕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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