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等5类人成为今年税法宣传重点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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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21: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田雨)5类人将成为今年税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他们是: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业者、高收入者和青少年。 记者从中宣部、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0日在京联合召开的全国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这一消息。 今年税法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突出重点,努力增强税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强调,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税法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对依法治税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税收法律知识,严格依照征税标准,努力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税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体工商业者的税法宣传教育,在集贸市场、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税法宣传活动,使广大个体工商业者懂得依法诚信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法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加强对青少年的税法宣传教育,把税法知识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使青少年从小养成守法诚信的法律意识,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加强税法宣传与整个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治税、加强管理,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征管。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对偷、逃、骗税案件查处力度,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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