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丙烯酸酯昨 起征收反倾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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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02:51 北京晨报 | ||
专家提醒,警惕价格继续攀升 晨报讯(记者张晓莉)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 收反倾销税。 根据公告,自2003年4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终裁决定所确 据悉,实施反倾销调查后,丙烯酸酯进口均价已从2000年每吨680.1美元的最低谷回升至每吨823.3美 元,今年2月广东口岸的均价已达1054.6美元。专家分析,丙烯酸酯进口价在实施反倾销措施后,的确回到了理性价位 ,但也不排除原油上涨的因素。专家提醒,因丙烯酸酯仍无替代品,随着国内需求不断增加,相关企业应做好原料价有可能继 续攀升的应对措施。 -背景: 随着中国涂料、皮革、粘合剂、化纤和纺织等相关行业的迅速发展,国内对丙烯酸酯的需求持续增长。1999年后 ,美国、日本、德国以低价倾销为手段,大量丙烯酸酯涌入我国。我国于1999年12月10日正式对其进行反倾销调查, 使情况逐渐好转。但从广东口岸进口情况看,进口量仍继续增长,只是进口原产国发生了变化。2001年10月10日,原 外经贸部公告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次年12月5日初裁决定 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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