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曝光六大工程招标案 涉案的有关领导将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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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03:45 信息时报 | ||
涉案的有关领导将分别被处以撤职记过警告等处分 本报讯 (记者 倪明 陈穗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一定要经集体讨论,一定要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规定招投标,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允许个人审批工程项目,不允许任何人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元昨日强调,目前省里正制定相关纪律条规,明确规定凡是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论 昨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对去年查处的6宗违反招投标案件做出通报,王华元表示,今后将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多层次监督,坚决查处违规发包建设工程项目的违纪违法案件。 前车之鉴:去年六大案 1.阳东县招标办将东平渔港国债项目违规发包、分包、转包。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1999年开工,2002年竣工,但整个招投标工作管理混乱,给予该县原建设局局长撤消党内职务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常务副县长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湛江市赤坎公安分局将办公楼和干警住宅楼工程直接发包给包工头施工。 2000年,该局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并处罚,但该局仍置若罔闻,在受到停建通知后继续组织施工,湛江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茂名市地税局兴建办公楼不招投标。 经查,1998年,该局前任局长以建“商住楼”之名兴建总造价6600万元的办公楼,并弄虚作假直接发包给一包工头,2000年,现任局长未经招投标更换施工队伍后,续建、改建主楼,增建附楼也不招投标。分别给予前后两任局长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4.江门市中级法院审判综合楼挖山平土工程和住宅楼改造工程不招投标。 该院主要领导擅自把合同价款分别为170.19万元、201万元的工程内部自行招标或直接发包,该领导还涉及其他问题,有关部门正作进一步查处,一并追究责任。 5.龙门县领导违规批准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免标。 2000年11月,该县平陵镇政府向县政府请示一中学生宿舍楼免标,按法规规定,该工程应公开招标,分管的副县长同意免标,惠州市监察局给予该县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 6.潮州市外经贸委办公楼装饰工程议标直接发包。 2001年,将该工程议标,而施工单位中有两家没有资质证书。潮州市纪委给予该委原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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